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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城发

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发”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03  所属栏目:学习型城发  点击次数:4750  返回上页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深化“六个建设”,践行“六讲一争”,营造全员学习、自主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让广大干部职工在学习中练就过硬本领,在实践中建功立业,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再造竞争新优势,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型城发”建设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重要论述,坚持理论学习不停歇,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立足岗位,学理论、学业务、学管理、学技术、搞科研、搞创新,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经营、管理、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创建目标

围绕建设一流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以及集团公司改革转型发展和对员工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完善以知识管理为基础、企业发展为导向、学以致用为目标的学习体系,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终身在学”的良好氛围,逐步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贯穿于集团公司各项工作中,促进集团公司适应新经济时代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基本形成“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果丰硕,各类人才竞相涌现、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学习型城发。

    三、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以及中央、省、市委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系统学习,从整体上理解把握思想精髓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把各项工作和全市重点工作紧密结合。

(二)党风廉政学习。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等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不定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纪检系统工作者开展专题学习培训。

(三)新经济新知识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新时代背景下新的经济形态,包括新政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积极推进新基建、区链块、物联网、云技术等新知识学习。

(四)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开展与集团公司业务板块相适宜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针对性,短期能提升全体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集团公司全体职工既精通本岗位的业务,又了解各科室的工作,达到素质全面、业务精通。

(五)技能实操学习。针对不同岗位需求,组织开展技能实操学习,短时间内能提升岗位技能,包括公文写作、新闻写作、摄影摄像、商务礼仪、沟通技巧等,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四、学习方式

(一)领导带头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制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按要求完成线上、线下各类学习任务。(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部)

(二)职工集中学。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理论素养、业务水平,结合集团公司相关业务,深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每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到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联合当地高校或专业培训机构,开办学习班,重点学习业务相关专业知识,拓宽视野,创新思维。与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市委党校等本地院校开展联合学习培训,重点对新入职干部职工、“年轻干部薪火计划”成员等进行培训。由集团公司定期外请专家到金年会城发集中授课,结合集团公司相关业务板块,重点学习企业改革、财务管理、项目策划等内容。定期举办“城发讲坛”系列活动,围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混改、绿色金融、风险防控等,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领域专业宣讲团队作为主讲人进行专题授课。(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部)

(三)党员专项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制定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党委会等形式进行专项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号党课。按“5+N”标准进一步完善支部主题党日,创新主题党日学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学习型支部、“每月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部)

(四)个人主动学。为进一步增强个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本部门本单位周、月例会,对中央、省、市、集团公司重要文件精神进行学习。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身学习,坚持经常性自觉看书学习,提高“学习强国”app、“金年会”微信公众号、《城发心语》等使用效率,努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团组织等举办的系列活动,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工作技能。

五、学习成果奖励标准

(一)奖励范围

取得学习成果的团队或个人。个人须为集团公司正式职工(劳动关系在金年会或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含市管干部)。

(二)奖励标准

1.科研成果

对获得国家级奖项(含专利奖)、省部级奖项(含专利奖)、地厅级奖项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2万元。

如奖项分等级,获得最高等级(特等、一等)的奖金上浮20%,最低等级(三等、优秀)奖金下调20%。如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前5位,作为第一完成人(单位)、第二完成人(单位)、第三完成人(单位)、第四完成人(单位)、第五完成人(单位)分别按上述标准的100%、50%、30%、20%、10%进行奖励;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前3位,作为第一完成人(单位)、第二完成人(单位)、第三完成人(单位)分别按上述标准的100%、50%、30%进行奖励;获得地厅级成果,只对第一完成人(单位)进行奖励(下同)。

2.科研项目

完成科研任务并顺利结题科研项目,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

3.专利及学术著作

(1)对于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2万元、0.5万元、0.3万元。

(2)对在Scince(含Nature)、SCI、EI(含ISTP)、核心期刊(A&HCI、SSCI、CSSCI、CSSCD、中文核心等)、普刊等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论文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0.1万元、0.05万元。

(3)在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等党报党刊上发表理论性文章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05万元。

4.标准

主持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三)技能晋升奖励标准

取得国家认可的各行业最高等级资格证书,如考取注册会计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一次性奖励2000元。考取多项不同最高等级资格,可以累加。所取得的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聘用)。

(四)奖励程序

1.集团公司奖励实行申请审定制,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部审核,集团公司党委审批通过后,由集团公司进行奖励。

2.同一成果符合多个奖励条件时,按最高奖标准奖励一次。

3.申报资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须退回全部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奖励项目(或成果)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或发现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集团公司有权撤销其荣誉、收回奖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以上奖励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党建工作部负责解释管理。

七、学习要求

(一)各直属单位、集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积极创新学习模式,扎实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把职工的学习培训、能力提升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多地学习,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二)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做好本单位职工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对学习成果按标准落实奖励制度。

(三)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学习培训机会,提升学习能力,做到学以致用,创新思维,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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